员工申诉管理制度发表时间:2023-02-01 08:35来源:尚太科技人力行政部 第一条 目的:为了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,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,保障员工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,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,从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,增强企业凝聚力,提高员工满意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二条 试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。 第三条 原则:申诉人应根据事实,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诉,如经查证表明申诉人有欺骗行为的,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,申诉受理人应在保密的原则下全屏对申诉事件给予严肃认真对待,保证员工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。 第四条 申诉范围应在管理部的职能范围内,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: 1、对绩效考核及奖惩有异议的,依据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&关键岗位晋升制度》; 2、对岗位、职等职级的调整有异议的; 3、对招聘、培训方面有异议的; 4、对薪酬、福利、考勤方面有异议的; 5、对劳动合同的签订、续签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等方面有异议的; 6、对用餐、用车、住宿等行政后勤方面有异议; 7、认为受到上级或同事不公平对待的; 8、申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其他事项。 第五条 申诉渠道及方式: 1、公司成立申诉处理委员会,由申诉人所在的部门负责人、人力行政部相关成员(包括人事专员、人力行政部负责人等)和副总经理组成。 以上申诉受理人均可在权限范围内对申诉事项进行解答,如果申诉人接受该答复即可终结申诉。如果申诉受理人无法对申诉作出解答,可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。如果申诉提交到了人力行政部,人事专员将负责调查、取证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、参与研究、反馈答复意见等工作。 2、申诉时效为10日(法定节假日顺延).即申诉人应在申诉事件发生10日起内申诉,因不可抗力而致逾期者,应向申诉处理委员会申明理由,申请延长申诉期限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。 3、申诉人申诉时需填写管理部提供的《员工申诉书》(附件一),描述相关事项。 4、申诉受理人应记录好《员工申诉书》记录完成后应要求申诉人签字确认; 5、申诉人在等待申诉事件处理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,保证正常上班。 第六条申诉处理的程序: 1、申诉人应在申诉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到人力行政部领取《员工申诉书》并尽快填写完毕交给申诉受理人,即自己的部门负责人,申诉人不可代理申诉,且不得越流程作业; 2、申诉受理人应在接收《员工申诉书》后详细分析申诉事项是否符合本制度申诉范围的要求,如不符合要求,应当场告知申诉人终止申诉并在《员工申诉书》上注明.如果申诉事项符合要求,申诉受理人应立即告知申诉人自己能否对申诉事项作出解答,如果不能作出解答则应明确告知申诉人,并在《员工申诉书》上写明由申诉处理程序的后一级进行解答。 3、在申诉人的部门负责人层面上,可直接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、处理,申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的即可终结申诉;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继续向人力行政部提出申诉,人事专员负责对申诉事项的调查、取证、反馈等工作。 4、人事专员应协调好相关人员沟通解决。若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继续向人力行政部负责人提交申诉,任一申诉处理人员均应在10日内对申诉事项作好调查、取证等工作并得出最终结论。如果申诉人对人力行政部负责人给出的结论仍不满意的,可以在知道申诉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再申诉,10日内不提出再申诉即表示申诉人接受该结论。再申诉时,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将负责主导工作,申诉处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积极讨论,以最终结果为申诉事件的最终结论,申诉人应无条件遵守,不得再申诉; 5、涉及到跨部门的申诉,由相关部门申诉受理人积极讨论,待达成共识后解决。 第七条 申诉答复 申诉处理结果应记录为一式两份的《员工申诉书》(附件一),一份交申诉人保存,一份由管理部汇总并保存。 第八条 在整个申诉处理过程中,相关人员应保守秘密,如有泄密者,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;如有对申诉人打击报复者,将根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。 第九条 申诉结论得出后,由人力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对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。 第十条 制度实施 1、本制度自2023年2月1日实施; 2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尚太科技人力行政部。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行政部 |